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各位研究生同学:
根据《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等关于印发〈广州市“菁英计划”留学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现就2021年申报广州市“菁英计划”留学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为36-60个月。
2、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12-24个月。
二、培养类别
1、意向培养人员:指申报时具有学成归国后服务广州的明确意向,但尚未明确具体服务单位的在册学生。
2、定向培养人员:指申报时已明确学成归国后在广州的服务单位的在册学生。同等条件下本项目优先资助定向培养留学人员。
三、申报人员范围
本项目接受我校粤籍生源优秀研究生申报。
四、其他事项
有关留学学校、专业范围、入学时间、资助方式与标准、申请条件、申报限额、申请材料、申报程序及其他要求详见广州市“菁英计划”留学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申报2021年广州市“菁英计划”留学项目的通知。
五、咨询方式
校内遴选咨询邮箱:pybgj@sdu.edu.cn。
六、附件
1、世界大学学术排名(项目组最新提供)
2、2021年广州市“菁英计划”留学项目申报汇总表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