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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2005学年度山东大学接收国内访问学者简章

编辑:在职教育中心 浏览: 发布时间:2007-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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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2005学年度山东大学接收国内访问学者简章
山东大学研究生院 2004-04-19 15:55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利用我校教学科研条件,加强高校师资队伍的建设,促进校际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气氛,山东大学2004-2005学年度共有28个学科专业、74名指导教师计划接受国内访问学者。现将有关接受国内访问学者的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接收对象及条件
  申请者一般应是副教授,有较为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有较强的独立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的能力,并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
  二、申请办法
  申请者须将经推荐学校师资管理部门签署推荐意见的“国内访问学者申请表”(见附件1)寄送我校指导教师,导师签字盖章后报我中心,审核合格者学校寄发“山东大学接受国内访问学者通知”。报名为每年6月或12月。
  三、访问期限:一般为一学年。
  四、结业
  访问学者在导师指导下,制订学习和工作计划,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发给国家教育部统一制作的《国内访问学者证书》。访问学者如不能胜任预定课题的研究工作,则作为一般科研进修对待。
  五、费用
  访问学者选送单位应交纳一定的进修管理费,进修管理费为计划内每人4000元/年,计划外为每人6000元/年。如需住宿者,另交住宿费每人1500元/年,押金1000元,与后勤管理处联系(联系电话:0531-8377118)。请自带行李和日常生活用品。
  六、2004-2005学年度山东大学国内访问学者接受专业和指导教师情况见附件2
  地 点:山东大学东校区办公楼413室 焦老师、王老师
  电 话:0531-8364523 邮政编码 250100
  网 址:http//www.grad.sdu.edu.cn
                      

                    山东大学研究生在职教育中心           
                        2003年12月

 

 

附件1:国内访问学者申请表
附件2:山东大学接受国内访问学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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