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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12月在职教育拟答辩研究生电子图像信息采集通知

作者:在职教育中心 编辑:张珂 浏览: 发布时间:2019-08-29

各培养单位:

为加强信息管理,保证质量,根据国家主管部门和学校相关工作要求,现对拟答辩在职研究生的电子图像信息采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人员范围

拟于20199-12月期间参加学位论文答辩未采集电子图像信息的在职研究生。包括以下类别: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人员、在职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人员、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人员。已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注册过并报名统考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在职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学位人员无需采集。

二、采集时间地点

时间:201997-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地点:山东大学千佛山校区南院9号教学楼116教室

三、采集注意事项

1.请各培养单位通知拟答辩研究生携带《在职研究生基本信息采集表》(附件1),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信息采集。

2.图像采集着装要求:男生白色衬衣,鲜艳领带;女生浅色正装衣服,发型规整。因图像采集选用蓝色背景,请采集人员勿穿蓝色服装。

3.前期已完成电子图像信息采集的人员,本次无需再次采集,其纸质照片一般存放于所在培养单位。

四、制作要求及收费标准

1.本次拟答辩在职研究生电子图像采集及制作由济南红豆数码彩扩中心承担。图像信息制作包括24张(其中学位证书用1张)、18张数码彩色照片。

2.根据山东省教育厅[20025号文件,图像采集收费标准为15/人。

五、电子图象信息核对及其他事宜

1.为保证采集的电子图像信息能顺利导入“山东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请各培养单位于913日前完善并核对今年下半年拟答辩研究生的个人信息,其中学生类别、学号、姓名、证件号、学院、专业、导师等信息务必准确无误。

2.在职研究生可于913日后登陆“山东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在“个人信息管理”“查看个人照片”“毕业采集照片”中核对本人答辩照片,如有差错请及时与所在学院联系。左侧答辩照为本次申请答辩的必备条件,答辩照不全者将不能进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的答辩程序,右侧学籍照若有空缺则不影响答辩申请。

3.图像采集完成后,采集人员可到所在学院领取纸质照片,具体时间见学院通知。

4.本人若因特殊情况不能在指定时间内进行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可按上文第三条要求于911日前自行到济南红豆彩扩中心完成信息采集。红豆数码彩扩中心地址:济南市山大南路146-11号(山东大学中心校区南门西行100米)。联系方式:0531-8836976688564258。采集时间:8:00-20:00

5.“同等学力申请硕士人员”如已经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注册并完成国家统考报名,则无需拍摄答辩照片,学校将下载信息平台上的个人报名照片作为答辩照片。此类人员须将在“全国同力平台”上传的报名照纸质照片(1寸和2寸)交付所在学院保存。同等学力申硕人员照片由于需要转换,部分照片导入工作将在数个工作日后完成。



研究生院在职教育中心

20198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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