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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优秀案例教师和案例征集的通知

编辑:刘震宇 浏览: 发布时间:2019-11-15

各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开展2019年优秀案例教师申报和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为进一步促进专业学位教学与实践环节有机融合,加强专业学位案例师资队伍,现就专业学位优秀案例教师申报、视频案例和文字案例征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限额

    我校获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推荐名额为:专业学位优秀案例教师和视频案例各1项。文字案例名额由有关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确定。

    二、申报内容及要求

    (一)优秀案例教师申报

    1.申报条件

    申请人需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丰富的案例写作与开发经验,拥有被国内外案例机构收录案例的经历,并具备较强的中英文写作能力;

    (2)具有行业企业案例开发经验,掌握一定的行业企业资源,并能够持续跟踪、开发专业学位教学案例;

    (3)具有成熟的案例教学与写作培训经验,或担任过各类案例大赛评委者优先。

    2.工作内容

    优秀案例教师聘期1年,工作内容主要包括:

    (1)联系行业企业开发案例(至少1家行业企业);

    (2)撰写原创中英文案例;

    (3)完成学位中心委托的其他案例相关工作等。

    (二)视频案例征集

    视频案例开发制作周期1年,具体内容要求如下: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视频案例的开发以发现、思考和解决问题为目的,案例内容以近3年国内企业、行业和社会的真实素材采编为主;

    3.内容贴近中国国情及社会现实,紧扣专业学位教学的课程知识点,包括但不限于:

    (1)呈现某一文字案例内容的视频;

    (2)反映社会现实情况的视频;

    (3)还原案例开发、编写过程的示范视频。

    (三)文字案例征集

    文字案例征集工作委托有关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实施,案例提交流程与评审办法等具体事宜详见各教指委的相关说明。

    三、申报程序

    1.申报方式

    优秀案例教师申报和视频案例征集采用在线方式进行,网址为:https://ccc.chinadegrees.com.cn,具体填报说明见《通知》要求。

    2.培养单位审核评选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申报要求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查把关,如发现材料有虚假信息,将取消申报人申报资格,并暂停申报人所在单位下一年度推荐资格。对于优秀案例教师申报和文字案例征集,培养单位每个项目推荐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项。

    3.学校评审推荐

    学校根据申报要求按照“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组织初评,经初评结果经公示后,按推荐限额报送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

    四、申报时间

    各单位须于11月21日前将本单位的优秀案例教师和视频案例有关纸质申请材料交于在职教育中心(中心校区明德楼B座317),联系人:刘老师,电话:69858,邮箱zyxw@sdu.edu.cn



    附件1:《关于开展2019年优秀案例教师申报和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网址:https://ccc.chinadegrees.com.cn/list/enterContent.do?contentId=35806eaae68144dd9a34aa65c62ab479&columnId=2




                                     研究生院在职教育中心

                                        2019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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